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现将《合肥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(合食药监食消〔2018〕320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,做好迎检工作,各校(园)并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局校安科邮箱:ssjtjxak@163.com。
附件: 《合肥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
蜀山区教育体育局
2018年10月9日